福州市气象局解除重大气象灾害(海上大风)IV级应急响应命令
来源:福州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:2017年10月15日 17时30分
编号:2017-46号
鉴于目前我市沿海风力已经明显减弱,福州市气象局决定于2017年10月15日17时30分解除重大气象灾害(海上大风)Ⅳ级应急响应。
请市局办公室(应急办)、业务处、市气象台、市气象服务中心、市信保中心、市农试站、马尾气象分局解除Ⅳ级应急响应状态。请各县(市)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,变更或解除相应应急响应级别。
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值班,做好后续天气预报和服务及本次过程的分析、总结和灾情收集上报工作。
特此命令。
命令人:苏万康
2017年10月15日17时30分